不讓遺產充公!單身貴族必學的遺產規劃知識!你的遺產由誰繼承?

haohan.land • 2025 Aug 29
由專業地政士事務所幫你做遺產規劃

來諮詢的客戶(化名小明)的姑姑長年臥病在床,因為一生未婚也沒小孩,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皆已離世,二十年來日常起居皆由小明一手包辦。姑姑相當感動,多次表示要把身後所有遺產都留給小明繼承,村里的街坊鄰居也都清楚知道這件事。



小明想說姑姑的其他親戚皆已過世,自己理應是唯一的繼承人。為求謹慎,小明還請姑姑寫下遺書,想說這樣就可以萬無一失了。恕不知,由於缺乏法律觀念,小明姑姑的遺產最後充公國庫,小明一毛錢都沒拿到。

隨著結婚率、生育率不斷下降,且離婚率節節攀升的社會現況之下,單身貴族人口也持續成長。如何將自己一生努力打拼的財產留給想要照顧的人,就需要預先好好規劃。



在這個案例中,如果小明有請教地政士或律師釐清了兩個重要的法律觀念,也許結局就大不相同。其一,有誰是法定繼承人。其二,遺書不等於遺囑。

一、誰是法定繼承人:

法定繼承人是指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法律所規定繼承遺產的人。

 

依照我國現行民法的規定,配偶間可以相互繼承遺產(配偶是當然繼承人)。除配偶外,遺產將依照以下順序繼承:

  1. 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養子女,以及當子女過世時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2. 父母
  3. 兄弟姊妹
  4. 祖父母


如果前一順位的繼承人已經不存在或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後一順位的繼承人才能依序繼承遺產。如果沒有各順位的繼承人時,最後會由配偶單獨繼承遺產。


例如:假設 B 某已婚沒有小孩,父母還健在,就會由 B 某的配偶、B 某的父母一起繼承遺產;若父母也過世了,就會由 B 某的配偶和 B 某的兄弟姊妹一起繼承遺產;若 B 某的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皆過世,就會由 B 某的配偶單獨繼承全部遺產。上述情形,若 B 某過世時未處於婚姻狀態,他的財產將會在無人繼承的情況下充公歸屬國庫。

二、遺書不等於遺囑

遺書和遺囑雖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效力卻天差地別,對於當事人的權益影響巨大。

 

遺書是往生者在世時,以書面的方式寫下自己身後事的安排,是往生者的願望或囑咐,並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

 

遺囑某種層面雖說屬於遺書的一種,但遺囑需另外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方能發生其法律效力。常見無效的自書遺囑類型有:忘記簽名、忘記簽年月日、增刪塗改處未註明字數及簽名。

 

但日常生活中,由於部分民眾不諳法律,誤將遺願(包括遺書)當成遺囑,而導致自己的權益受損。

案例回顧

回到小明的案例,小明的姑姑沒有結婚,也沒有生育小孩(第一順位繼承人),父母(第二順位繼承人)、兄弟姊妹(第三順位繼承人)、祖父母(第四順位繼承人)皆已過世。所以依照民法規定,小明並非其姑姑的法定繼承人,即便他是僅存的唯一親戚。另外,由於小明姑姑書寫的遺書並不符合遺囑的法律要件,因此在未立遺囑的情形下,小明姑姑的遺產將全部充公。

 

小明二十年來的照顧與姑姑想要報答小明孝心的遺願最後都變成了一場空,這也警惕著單身族們:若不想讓自己辛苦奮鬥積攢了一輩子的財富充公,一定要在生前預立合乎規定的遺囑,好好規劃自己的遺產分配給想要守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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